品渥食品(30089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峰)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1:51:45 中财网
原标题:品渥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峰)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峰)
本人李峰作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峰,1976年 4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终身教授、AAA太浩湖博士项目师资成员。2004年 7月至 2011年 6月,曾任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安永讲席会计学助理教授;2011年 7月至 2015年 6月,曾任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 Harry Jones讲席会计学副教授;2015年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2016年 1月至 2022年 7月,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月至 2019年 1月,任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4月至2020年 12月,任 Yin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银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9月至今,任 Qutoutiao Inc.独立董事;2019年 4月至今,任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8月至 2020年 11月,任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12月至今,任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0年 8月至今,任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 9月 1日至 2023年 9月 8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以现场方 式参加次 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缺席董 事会次 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40400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 会议2023年4月14 日审议以下议 案:1、《关 于 公 司 2022年度 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 告、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机 构信息,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年度
  2、《关于续 聘 公 司 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 议案》 3、《关于公 司<2022年 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 要>的议 案》 4、《关于公 司2022年 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所 有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 会议2023年4月26 日审议了《关 于 公 司 2023年第 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编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三次 会议2023年8月22 日审议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公 司<2023年 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 其摘要的议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
  案》 2、《关于制 定<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 务内部控制 制度>的议 案》通过了所有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 会议2023年8月22 日1、《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2、《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 议案》提名委员会审核了董事候选人的身份、 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认为提名 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 于客观、独立判断,认为候选人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 的相关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 会议2023年9月8 日《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 案》提名委员会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 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认为候选 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 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3年第 一次会议2023年4月14 日1、《关于公 司2023年 度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 案》 2、《关于公 司2023年 度非独立董 事薪酬的议 案》 3、《关于公 司2023年 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相关议案,认 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符合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3年第 二次会议2023年8月22 日1、《关于公 司2023年 非独立董事 薪酬的议 案》 2、《关于作 废2020年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 议案》 3、《关于公 司第三届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相关议案。认 为公司2023年非独立董事和第三届董 事会成员薪酬符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 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 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且本次作废已取得股东大会授 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事项 在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
  事会成员薪 酬方案的议 案》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股 票,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3年第 三次会议2023年9月8 日《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 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相关议案,认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符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谨慎审查董事会各项议案,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相关事项
1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3年 4月 18日1、《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 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 6月 7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 8月 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墓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 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6、《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作废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8、《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发生公司某具体事项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认真听取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薪酬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三届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四)提名董事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通过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基于本人客观、独立判断,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本人的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以及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发展的关注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峰
2024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