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66元,共计募集资金135,731.82万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10,245.07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10,622.31万元,已预付377.2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5,48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9月 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0.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2,478.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1月9日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惠州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3月17日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2月23 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478.91万元投资建设美好大厦项目事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置换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置换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52.0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美好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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