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经营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 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2023年1 月1日至2023年7月7日)如下:监事长陈颢先生、监事蒋少华先 生、职工监事唐长青先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于2023年7月8日任期届满,公司 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事成员的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如下:监事长陈颢先生、监事徐如科先生、职工监事唐长青先生。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 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建立较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本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往来款 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均基于真实交易产生。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通过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沟通与检查,认真 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 的重大不利事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 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股东赋予的职责与义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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