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亚科技(688510):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室(江苏省无锡市新东安路 3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8日 至 2024年 5月 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4月 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严奇、阮仕海、邵燃、朱国有、黄勤、朱宏大、张广易、丁立、无锡华航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井鸿翔。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 5月 7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 5月 7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 35号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CE302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 35号 电话: 0510-81893698 传真: 0510-8189369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8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5月 8日召开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5月 8日召开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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