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0009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3:11:27 中财网
原标题:兰州黄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和评价手册,在内部日常监督和专项审计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未来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因此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贯
彻风险防范经营理念,把风险防控贯穿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各环
节,已经建立的风险防控机制和管控体系,能够将上述风险控制
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兰州黄河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
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
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管理风险、行业竞争风险、
采购管理风险、资金支付安全风险、投资理财风险、成本与费用
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
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
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
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账务报告和
非财务报告,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进行评价。

1、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经营性业务税前利润潜在错报大于 10%、营
业收入潜在错报大于 1%;
(2)重要缺陷:经营性业务税前利润潜在错报大于 5%小于等
于 10%、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大于 0.5%小于等于 1%;
(3)一般缺陷:经营性业务税前利润潜在错报小于等于 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小于等于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出现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公司董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
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当出现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
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情形时,认定为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类定量标准从可能造成的经营目标影响、可能造成的日
常运营影响、可能带来的人员健康安全影响、可能造成的重大负
面影响四个维度综合评价,参考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重要性程度的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定量标准一致。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整改
(一)财务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
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
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公司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对于识别出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根据责权归属均已制定
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23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受内外因素影响,公司
没有实现预期经营目标,但公司坚持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
范经营管理风险,通过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合规审计、经济责任
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等,确保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经
营风险在可控范围。

2024 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借助
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水平,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稳健发展,为公司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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