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002666):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3:41:33 中财网
原标题:德联集团: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09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童益恭、林宝明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意见。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聘任期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2024年1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内控审计报告、2023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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