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湘莲】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做到诚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应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湘莲,女,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财务管理方向)博士,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 曾供职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南京市白下区发改局。 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科远智慧、佳力图等公司独立董事。以上任职不影响对公司事务的独立性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了23次董事会、4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取消原战略委员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以及6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勤勉、诚信、独立且客观为原则,按时按需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与股东大会。 参会前,详细阅读各项会议议案与材料,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沟通的情况 2023年本人除参加会议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管理与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结合电话与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且持续的联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审核,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高效沟通,及时把握公司日常运营状态,预测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在董事会会议中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网络媒体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就相关情况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三)关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 1、在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精神,参与治理体系完善,改良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且可持续地发展。 2、在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方面,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进度、财务状况、资金往来与内控制度完善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从而获取业务资料并以此作为决策依据发表独立意见。 3、在对信息披露核查方面,本人对公司2023年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网络媒体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已按法律法规与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内谨慎、认真且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附件材料,深入了解背景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较为充分的沟通,定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能充分发表意见,并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度,本人将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和高效,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赵湘莲 2024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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