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数码视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23:56:01 中财网
原标题:数码视讯:数码视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因公司 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 因公司 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关于“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等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 149.04万股。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涉及 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149.04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年 5月 26日。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11日、2023年 5月 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 5月 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3年 5月 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98.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39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年 5月 26日。

公司于 2023年 5月 5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429,008,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99791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年 7月 4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3.39-0.0099791=3.38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综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3.39元/股调整为 3.38元/股。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 503.7552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 股159,951,60611.19%-1,490,400158,461,20611.10%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269,057,25688.81%-1,269,057,25688.90%
总股本1,429,008,862100%-1,490,4001,427,518,462100%
说明: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149.04万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予以核实确认,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149.0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该部分股份予以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数码视讯回购注销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回购注销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数码视讯回购注销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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