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数码视讯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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