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30059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0:07:15 中财网
原标题:利安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红梅、何勇军、侯为满、韦利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李红梅、何勇军、侯为满、韦利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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