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002677):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佳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8、2024-009)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 10、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薪酬按照其岗位薪酬标准,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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