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90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齐眼药”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该银行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号”变更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新运河路 2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79,989,057.40元,均存储于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4月 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 2:根据 2024年 4月 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①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产品线和技术平台 升级的长远规划、未来经营资金的使用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增加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并相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②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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