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科技(68845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哈铁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哈铁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若不能及时跟踪竞争对手及行业新进入者动向,使公司最有价值的资源、能力不被模仿,保障公司在行业内优势地位,可能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建立了专业的研发技术人才队伍,拥有健全的人才梯队,但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竞争对手公司对研发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加剧,公司面临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潜在进入者风险 我国铁路行业实行严格的产品准入制度,控制进入铁路行业厂商的质量、数量和规模,以保证采购产品的高性能、高质量和优质服务。但随着我国铁路行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及投资主体多元化,将会不断有公司进入本行业,影响行业竞争格局。 2、产品替代风险 由于哈铁科技产品属于行业专业项目产品,要求产品功能有非常高的独特性,但随着行业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和铁路市场吸引力的不断增加,必将会有新厂商开发出新型产品,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现有产品就将面临替代品的威胁风险。 3、客户集中度高风险 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主要客户包括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及维护企业、地方铁路公司、合资铁路公司等,集中度较高。未来,若主要客户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自身经营状况波动等原因而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或付款能力降低,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季节性经营风险 公司提供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铁路专业信息化和智能装备产品及服务,下游客户主要为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工程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上述客户一般于年初制定投资预算与采购计划,并在上半年履行内部审批和招标程序,考虑到生产周期和安装、调试情况,公司收入确认相对集中在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研发投入风险 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围绕铁路运输向高速、重载、智慧化等发展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但若在研项目开发失败或未形成新的在行业内产生巨大影响的大项目,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将形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京天威公司、减速顶公司、威克轨道公司、天津哈威克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虽然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同期利润总额比重较低,经营成果不存在依赖税收优惠,但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仍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行业风险 目前,铁路行业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是国家重点投资的领域,近年来铁路路网规模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持续扩大,必将带动铁路及城轨相关的全行业联动发展,公司市场机会看好。但随着铁路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轨道交通行业市场化、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竞争加剧,产品销售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将有所增加。 (五)宏观环境风险 轨道交通关系国计民生,投资规模受国家宏观调控。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等行业市场需求与轨道交通路网建设、移动装备车辆购置、轨道交通信息化投资规模息息相关,如出现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的情况,可能会给行业发展带来挑战,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哈铁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公司 2023年加大债权清收力度,销售回款增加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 综上,公司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专业的研发队伍 哈铁科技自创建之初便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凭借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健全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专业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并持续加强和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公司技术和研发人员多数毕业于轨道交通院校或相关专业,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背景,熟悉轨道交通各专业标准,在各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行业应用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的理解,在产品的准确定位和应用推广方面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37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11人,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30.05%。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培养,认定核心技术人员 12名,均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业年限均超过 20年。公司研发人员还获得“全国职工创新能手”、“国家科技奖励办评审专家”、“国家科技奖励办专家库专家”、“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茅以升科学技术奖—铁道工程师奖”、“黑龙江省职工创新标兵”、“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国铁集团‘百千万人才’专业带头人和专业拔尖人才”等荣誉。 2、雄厚的研发实力 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哈尔滨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哈尔滨市制造业单项冠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公司是轨道交通领域最早从事车辆安全监测检测和智能化装备研发的企业之一,通过持续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并掌握了非接触红外动态测温技术、RFID射频识别技术、在线声学诊断技术、图像智能检测技术、超声探伤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技术、减速顶调速技术、高精度北斗定位技术、元数据驱动的企业级低代码研发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十分重视自主科技创新,具有持续创新研发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近期公司在铁路车辆段数字化转型、机器人应用、探伤技术应用、红外线关键核心部件的研发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公司能够精准发现行业发展和应用环节需求,运用前沿技术快速开发或升级产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研发方面的高投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高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体系。先后在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类、智能装备、铁路专业信息化类产品方面取得 4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参与相关产品行业标准的制定,掌握的非接触红外动态测温等技术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采用为统型设备技术标准。公司核心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多项技术成果获国家部委、省市、铁路局科技成果奖,承担多项国铁集团、省级重大及重点课题研究项目,技术成果对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拥有红外、声学等 36个专业技术实验室,建有高低温、振动冲击、盐雾喷淋和 3D打印等 4个通用试验室,同时具有铁路新香坊正线试验站和滨江站减速顶试验线等铁路试验场所,为开展科研产品高标准、高质量、高可靠性的功能性和系统性验证创造优越条件。2023年度公司持续完善科研开发管理体系,坚持制度保障,制修订《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等 11项管理制度办法,不断强化规范管理。 3、卓越的营销优势 哈铁科技作为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专业信息化及智能装备产品的提供商和服务商,是国内首批从事铁路在线监测与检测装备的研制单位,是少数几家同时拥有广泛市场份额,在铁路与地铁领域均展现卓越表现的高科技企业之一。公司率先将自动化车辆轴温探测系统在大秦线上成线制安装运用,并逐步拓展声学、图像、超声探伤等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通过多年潜心经营,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包括国铁集团下属铁路局、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轨道交通建设及工程施工企业、轨道交通基础维护企业、地方铁路公司、合资铁路公司等,客户为有效保证产品整机及零部件的统一性及适配性,防止产品因不兼容导致性能损耗或失效,增加安全隐患或提高检修成本,通常会向原有供应商进行采购,客户粘性高,双方形成的合作关系延续性强。同时,公司在车辆在线综合检测(包括货车、动车和地铁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可提供顶尖的安全监测检测产品和先进的综合解决方案,产品覆盖众多铁路专业领域,广泛应用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多个领域。 2023年,公司通过聚焦提质增能创效,优化了营销布局并进行了市场营销的整体规划与渠道管理,建立了兰州、成都 2个区域营销服务中心,未来将进一步织密营销网络,实现营销、服务的属地化管理。此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海外铁路公司紧密合作,大力拓展海外业务,将成熟的安全监测检测技术产品推向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在国铁、城市轨道交通及海外市场同步发展、共同发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优质的客户服务 哈铁科技建立了完整的客户技术服务体系和一体化运维服务平台,涵盖客户呼叫中心、现场技术服务和远程技术服务等多个层面。控股子公司京天威公司采用一体化的“大运维”服务模式,基于 SLA(服务级别协议)制定运维服务计划。 依托铁路内网接入的优势,公司建立了数据分析中心,实时回传全国各地主要产品的应用数据,自动 24小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技术支持和研发团队可及时获取设备信息,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优化方案。公司还提供在线远程技术支持,实施网络远程协助诊断和故障修复,构建了多手段、多层次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问题解决的效率。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设备委托维护服务,凭借成熟的运营维护管理经验,安排维护人员长期驻守,为维护客户设备的稳定运行提供可靠保证。 5、有力的质量保障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秉承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科技创新、服务竭诚”的质量理念,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 ISO/TS22163标准(IRIS03 国际铁路标准)体系要求,对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同时,为了确保产品的高可靠性和高安全性,建立了覆盖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市场营销、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通过过程审核、过程检测、内外部审核、定期管理评审、不定期质量抽查、数据分析、流程改进等方式,及时识别改进机会并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达成改进目标。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对影响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质量水平的关键部件实施100%检测,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全部产品的一次交检合格率始终保持98%以上。凭借着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有效的质量控制,公司各类产品自上市以来,市场反馈良好,得到了轨道交通行业众多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将继续坚持高品质的产品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度,哈铁科技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二)研发进展 1、报告期内取得的研发成果 2023年度公司共申请知识产权 75项,其中发明专利 17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外观设计专利 1项、软件著作权 52项、其他 8项;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拥有 652项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 46项、实用新型专利 185项、外观设计专利 20项、软件著作权 357项、其他 44项。发明专利《轨底弯矩式力传感器》入选 2023年度国家铁路局重大科技成果专利库。
单位: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完善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2023年,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哈威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该子公司从事光电传感技术研究及红外光子芯片、红外测温元件、红外探头的研发、生产、销售,拓展了现有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链。该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推进公司“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光电传感技术研究及红外光子芯片、红外测温元件、红外探头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信息已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准确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1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29,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531,974.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1,068,025.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9月 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9月 30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230C000569号验资报告。 2、2022年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3、2023年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61,199,999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其通过控制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控制公司 63.4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本年度间接控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