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独立董事毛建东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志新先生,其中许金叶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3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同意选举于成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独立董事毛建东先生、非独立董事王志新先生,其中于成永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向董事会提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经审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相关资料的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符合会议审议要求。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包括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5)对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作出监督和评估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 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1)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有效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2)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资料,定期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并作出针对性指导; (3)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问题的整改;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报错,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存在可能导致出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2)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较为适当,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 (3)进一步与外部审计就内部控制有待改进之处进行沟通交流,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估,并督促公司内控缺陷的整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关注外部审计重点审计的重点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工作,切实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总结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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