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301359):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敬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各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管勤勉敬业,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予以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督和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进行有效监督,依法出席、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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