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00136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南矿集团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3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8,438.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5.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45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4月 4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4月 4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 2023年 4月与前述银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矿智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矿”)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湾里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年 4月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45,700.00万元,具体如下:
本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 6,641.2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99.3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9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4月 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总额为 9,983,543.61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08,935,407.50元,其中募集专户余额 51,935,407.50元,现金管理账户余额 457,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猛 郑尚荣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