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603991):至正股份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利兵先生、独立董事卢绍锋先生和董事李金福先生组成,其中周利兵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年 6月 2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周利兵先生、独立董事董萌女士和董事杨海燕女士公司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周利兵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建议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审范围及内容基本涵盖了公司本部及下属各级子公司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重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充分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督促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各成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和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规范履职,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 4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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