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60330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力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或“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维力医疗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442,2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627,358.48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814,94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2月 31日全部到位,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月 4日、2022年 1月 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4,555,739.60元。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4,555,739.60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1012970089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3年 1月 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 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 12个月内任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 1,451.95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 14,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月 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0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 23011670040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维力医疗董事会编制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力医疗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维力医疗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维力医疗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