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东)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郁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应出席会议 4次,实际出席4次;本年度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出现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凭借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和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专业职责,参与高管年度绩效考评,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等,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报告期内,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注重个人履职能力提升。2023年度,本人持续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章、规则等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郁东 2024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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