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天化学”)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采购、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制药”)及其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800万元的采购、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陈云光、黄亮、宋金华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吴建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法定代表人:薛健 注册资本:44,348.33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高分子聚合物、纳米材料、耐火绝热产品制造、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学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盐的零售。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山股份的总资产为643,923万元;净资产为 359,816万元。2023年 1-3季度江山股份的营业收入为 360,250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江山股份持有公司 15.02%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江山股份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兴泰路9号 法定代表人:尹红宇 注册资本:81,418.090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片剂、丸剂、散剂、冲剂、颗粒剂、胶囊剂、注射剂、糖浆剂、煎膏剂、酒剂、滋补保健品、药茶、饮料、口服液、合剂;包装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料、药材、农副产品(除专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发咨询服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汽车货物自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精华制药的总资产为312,366万元;净资产为 253,316万元。2023年 1-3季度精华制药的营业收入为 111,966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华制药 34.39%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精华制药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一单一签,合同中规定销售(采购)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业务结算方式为:在授信额度内,货到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业务主要结算方式为:货物发出后,对方按合同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性的关联交易,有关协议为一单一签。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正常需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业务、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对上述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天化学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系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均为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独立法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