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20:27:15 中财网
原标题:江天化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规定,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股东)245该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正敏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商定2024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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