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60156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元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北元集团在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元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关于核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361,111,112股,发行价格 10.1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67,2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未支付部分保荐费人民币 21,547.07万元(含增值税)后,公司于 2020年 10月 14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345,702.9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 23,250.9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99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存款及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27,807.99万元,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97,289.98万元,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703.84万元,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250,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及存款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 2021年 6月将募集资金专户-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账户:61101560062165950000进行注销处理。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外,其他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均未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 2020年 10月 16日前完成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7,289.9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部分款项。2020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 965.36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希会审字(2020)4603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置换。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 11月 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8日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全部赎回,共收回本金 250,000 万元及现金管理收益 8,784.28万元。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022年 8月 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023年 8月 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6,106.00万元,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 4.68%。本次变更不涉及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及募集资金金额总额进行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内容 1、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于 2018年 3月经神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投入 11,150.00万元。公司 2021年度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目以及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变更后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 MES系统主体平台、云数据中心项目、工控网络安全项目、三维工厂及配套项目、智能物流及配套项目、主数据系统建设项目、数据灾备系统建设项目、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面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I运维系统建设项目、智能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等项目及其子项目。 2、科技研发中心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18年 3月经神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投入 4,956.00万元。公司 2021年度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取消原氯化工艺实验室、聚合实验室、树脂成型加工实验室、水处理实验室、热分析室、制样室、仪器分析室、样品室等建设内容,变更为建设固废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分析检测中心、化工中试装置及无汞催化剂试验装置并配套相应的实验仪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履行的程序 上述变更事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 保荐机构已于 2021年 8月 18日针对上述变更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系基于自身业务实际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变更事项已于 2021年 11月 18日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北元集团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北元集团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3万吨/年 ADC发泡 剂及配套 32,840.00 未进行调整 32,840.00 -32,84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水合肼项 目 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10万吨/年CPE及2万吨/年CPVC项目、100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目、3 万吨/年 ADC发泡剂及配套水合肼项目资金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说明如下:受“双碳”“双 控”政策影响,涉及的项目手续办理周期有所延缓。同时,受全球经济影响,项目产品市场有所变化, 公司多次对市场和产品进行考察、调研及论证。因上述前期调研论证和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导致项目 进展相对缓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成立募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募投项目调度机制, 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问题解决,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和有序落实项目手续,并对市场和产品 进行了更深入的调研,讨论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以保障项目按期开展。 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说明如下:该项目于2021年申请建设内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容变更,相关工作有所暂缓。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受经济下行影响,导致中试项目的技术调研受到 一定制约,部分子项目受到设计深度不够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相对缓慢。截至 2023年 12 月31日,公司已加快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论证调研选型工作,推进分析检测中心建设,积极调配人员多 岗位协同,联动推进装置建设工作。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说明如下:受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及经济 形势影响,项目部分关键设备订货周期延长,项目未能如期开展。同时,因化工企业的安全级别要求 较高,部分关键技术复杂度高,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项目论证周期进行了适当调整,导致项目投入 相对滞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积极与行业领先企业和优秀专家交流合作,强化高端技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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