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03,533,629.1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4,642,965.4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64,296.5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821,883.71元,扣除2022年度分配的股利64,620.865.10元与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股利分配51,056,692.08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322,995.40元。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51,056,692.08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770,081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合计现金分红合计101,826,773.08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 同时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混合动力曲轴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加资本开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2023年,汽车行业整体市场销量呈“低开高走,逐步向好”特点。今年年初,受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出、春节假期提前、部分消费提前透支等因素影响,汽车消费恢复相对滞后,前两个月累计产销较同期明显回落;3-4月,价格促销潮对终端市场产生波动,汽车消费处于缓慢恢复过程中,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总体面临较大压力;5-10月,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延续,市场需求逐步释放,“金九银十”效应重新显现;11月以来,市场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叠加年末车企冲量,汽车市场向好态势超出预期,产销量创历史新高。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 3016.1万辆和 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回归 400万辆;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销突破 900万辆,市场占有率超过 30%,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接近 5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 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016.1万辆和 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与上年相比,产量增速提升 8.2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 9.9个百分点。 1、乘用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612.4万辆和 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和 10.6%。 2、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 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03.7万辆和 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6.8%和 22.1%。其中货车产销均完成 35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7.4%和 22.4%。 3、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 9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3年,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958.7万辆和 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和 37.9%,市场占有率达到 31.6%,高于上年同期 5.9个百分点。 其中,新能源商用车产销分别占商用车产销 11.5%和 11.1%;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占乘用车产销的 34.9%和 34.7%。 4、对 2024年汽车行业整体销量预测 预计 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 3100万辆,同比增长 3%以上。其中,乘用车销量2680万辆,同比增长 3%;商用车销量 420万辆,同比增长 4%。新能源汽车销量 1150万辆,出口 550万辆。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船舶等动力机械发动机曲轴、汽车离合器、新能源电驱齿轮、螺旋锥齿轮、精密锻件和高强度螺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于 2018年与 ALFING共同出资设立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大型曲轴。 公司于 2022年成立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新能源电驱齿轮。本公司是国内发动机锻钢曲轴、汽车离合器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精密锻造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之一。公司配套产品类型已涵盖商用车、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船舶,同时通过合资公司正在加大拓展船用发动机曲轴产品等非道路用发动机曲轴配套业务。公司的客户也正以境内整车厂、主机厂为主逐步发展为境内外客户并重的产业格局。 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通常为销售、生产、采购、售后服务四个环节。 1、在销售环节,公司对配套客户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一般需要拥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实现配套的发动机和整车厂商大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公司与主机配套厂商签订购销合同,直接发货到配套的主机厂,并与主机配套厂商结算。在境内销售方面,公司设专职销售团队负责对所覆盖区域的客户提供现场服务和销售管理工作。对于公司的境外销售及客户服务,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在欧洲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福达技术(欧洲)有限公司,负责技术研发、客户维护、市场开拓等具体工作。 2、在生产环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采用专业化分工生产模式:桂林曲轴公司、襄阳曲轴公司从事曲轴加工业务;桂林齿轮公司从事螺旋锥齿轮业务;离合器分公司从事离合器业务;福达锻造公司从事精密锻件业务;全州部件公司从事高强度螺栓业务;公司与 ALFING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福达阿尔芬公司从事船机曲轴等大型曲轴业务;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从事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各单位从配套厂家或销售商取得客户订单后,根据订单进行综合平衡,根据客户需求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检验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 3、在采购环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通用零配件及非标准零配件采购由母公司采购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外地子公司除外)。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体系,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日常采购控制以及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等。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予以实施。 4、在售后服务环节,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机厂商协商确定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时限。 本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和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包括对主机厂商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公司产品的服务,主机厂商售出产品后对用户的服务。对主机厂商售出后用户的服务,一般委托主机厂商的售后服务部门统一进行。根据委托协议,双方审核同意后进行费用结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 343,255.66万元,比年初上升 5.77%,总负债人民币 111,480.48万元,比年初上升 29.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231,775.19万元,比年初下降 2.67%。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35,23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9.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0,35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7.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 9,836.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5.0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 0.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0.0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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