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号)文件,同意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6,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6,35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6.2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999,939.71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799,999.7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8,299,999.7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52,199,940.0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3097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 81111010134013408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321007880130000231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05,708.74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794,231.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9,707.34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484.0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870.34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757,838.97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036,969.59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00张,面额为人民币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12,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1,2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600,000.0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13,100,000.0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7,400,000.00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交通银行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5560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13210078801500003047、中国银行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252083391366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660.38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5,069,339.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69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4,024.3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728.0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071.9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2,511,878.85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7,685,586.17元),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511,878.85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60,000,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的核准,(1)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4,017,855股股份、向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00,900股股份、向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350,434股股份、向范卫红发行584,078股股份购买资产,合计发行股份15,653,267股购买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久锻件)51.1450%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28号”验资报告;(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79,20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16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76.6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849,999.28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11,349,999.28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9,149,977.36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37990003351090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955088005218200055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15,852.91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34,124.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9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00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3097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34013408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321007880130000231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1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 月13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55603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113210078801500003047)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252083391366)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9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68,125.83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 8111101012801548551,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48,384.67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3,695,306.41元),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 3: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463010100100573993,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263,494.18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5,437,201.5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 4:本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户 13210078801500003047)专户 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13,864.58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 5:本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户 25208339136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4,548.6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379900033510907)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955088005218200055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10月11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相关费用”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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