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21:51:31 中财网
原标题: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强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号)文件,同意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46,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6,35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6.2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999,939.71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7,799,999.7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 8,299,999.7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 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52,199,940.01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5,708.74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794,231.2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39,707.34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484.0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870.34万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757,838.97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2,036,969.59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100,000张,面额为人民币 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21,000.00万元。截至 2022年 10月 1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 12,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1,2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2,600,000.0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 13,100,000.0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 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97,4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660.38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5,069,339.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693号”验证报告。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04,024.3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8,728.0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5,071.92万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2,511,878.85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7,685,586.17元),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511,878.85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60,000,000.00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的核准,(1)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14,017,855股股份、向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700,900股股份、向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350,434股股份、向范卫红发行 584,078股股份购买资产,合计发行股份 15,653,267股购买洛阳圣久锻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久锻件)51.1450%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28号”验资报告;(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79,20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16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76.6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849,999.28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 11,349,999.28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 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39,149,977.36元,已由东兴证券于 2023年 10月 11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37990003351090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955088005218200055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315,852.91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6,334,124.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91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5,000.00万元。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 4136119990110003097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 81111010134013408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493000001012010003264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1321007880130000231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 8月 11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8月 13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金谷支行413611999011000309706500,000,000.00-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自贸区科技支行8111101013401340858328,000,000.00-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分行4930000010120100032643189,199,940.0155,757,838.97最低存款额在 30万 元以上部分适用协定 利率 1.65%,30万元 以下适用活期利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13210078801300002318435,000,000.00-已销户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合计 1,452,199,940.0155,757,838.97 
注 1:本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0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户 811110101340134085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4,596.95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本公司于 2023年 6月 13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户 1321007880130000231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9,172.44 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 3:本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户41361199901100030970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67,266.41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 4: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5,757,838.97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036,969.5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 41361199901100055603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 811110101280154855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4630101001005739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113210078801500003047)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 252083391366)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年 10月 1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10月 18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10月 19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金谷支行413611999011000556030245,000,000.00-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 行8111101012801548551500,000,000.002,248,384.6710万元以上部分适用协 定利率 1.6%,10万元以 下适用活期利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分行463010100100573993200,000,000.00263,494.185万元以上部分适用协 定利 率 1.65%,5万元以 下适用活期利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113210078801500003047165,000,00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南昌路支行25208339136687,400,000.00-已销户
合 计 1,197,400,000.002,511,878.85 
注 1:本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0日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户413611999011000556030)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68,125.83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48,384.67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3,695,306.4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 3: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63,494.18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5,437,201.5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 4:本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户13210078801500003047)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13,864.58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 5:本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户25208339136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4,548.6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379900033510907)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955088005218200055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年 10月 11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5,079.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870.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9,707.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 向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 项目          
3.0MW 及以上大 功率风力 发电主机93,500.0093,500.0020,763.6993,500.00100.002023年 8 月 31日25,523.45
配套轴承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18,779.4218,779.429,106.6513,407.3471.392024年 12月 31 日不适用不 适 用不适 用
补充流动 资金32,800.0032,800.00 32,8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 适 用不适 用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145,079.42145,079.4229,870.34139,707.3496.30    
未达到计 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 原因(分 具体募投 项目)(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进行公司综合检测平台建设、回转支承性能试验平台建设和 轴承应用软件研发平台建设等三方面的建设,重点提升、完善回转支承工艺试验研发、材料理化分析检测、 回转支承制造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动态性能试验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等。2021年下半年至 2022年 6月,公 司筹备设立上海研发中心,在上海研发中心成立后再统筹计划公司研发中心的软硬件投入。在本次募投项目 实际建设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规划、各业务的发展状况等情况,同时受到外部环境及 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放缓了该项目整体进度,故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成。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研究,现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 12月 31日。 (2)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该 项目于 2023年 8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该项目前期虽进行了充分的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操作过程 中受市场环境变化,整个行业降本增效的趋势,挤压了利润空间。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 的金额、 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 况2021年 8月 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484.02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496号)。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 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 去向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757,838.97元(含募集资金理 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2,036,969.5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注 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 145,079.42万元系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9,506.9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071.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024.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齿轮箱轴承 及精密零部 件项目86,500.0086,500.0035,071.9271,017.3782.102024年 12月0.00不 适 用
补充流动资 金33,006.9333,006.93 33,006.93100.00不适用不适 用不 适 用不适 用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119,506.93119,506.9335,071.92104,024.3087.04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 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2022年 10月 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8,728.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 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2]001369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2023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 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 16,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2,511,878.85 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7,685,586.17元),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 金专户的余额为 2,511,878.85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6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注 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 119,506.93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000.00本年度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含 部分 变 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支付购买资产的 现金对价24,293.8824,293.8824,293.8824,293.88100.00不适 用不适 用不适 用
补充上市公司流 动资金9,706.139,706.139,706.139,706.13100.00不适 用不适 用不适 用
支付中介机构费 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不适 用不适 用不适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35,000.0035,000.0035,000.0035,000.00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为不含税金额 1,366.59万元,超过承诺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发表意见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强联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新强联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新强联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到账原始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新强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波兴 胡杰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1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