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23:06:36 中财网
原标题:迅安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安科技”或 “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迅安科技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 容预计 2024年发 生金额2023年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接受劳务采购原材料16,000,000.009,631,574.05日常经营需要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劳务销售产成品1,000,000.00347,329.25日常经营需要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产品、商 品----
其他----
合计-17,000,000.009,978,903.3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驰佳模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吴雨兴,持有迅安科技7.26%股权并担任监事会主席,迅安科技 2024年度预计向其采购 16,000,000.00元原材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LOKERMANN SRL系迅安科技在境外持股 30%的联营企业,迅安科技 2024年度预计向其销售 1,000,000.00元产品,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价格,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始终保持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情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交易定价,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情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预计的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须,不存在向关联交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 4月 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迅安科技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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