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科技(83627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铭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铭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 8月 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价格为 18.96元/股,最终发行股数为 10,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 18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21,689,622.6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910,377.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3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浙江曜铭科技有限公司、财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 6月,因账户内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账户(账号:57191729621082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账户(账号:37278152613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账户(账号:19015101040052697)三个募资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曜铭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对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 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天铭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天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铭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铭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铭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天铭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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