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30097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幸福堂)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23:36:41 中财网
原标题:博亚精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幸福堂)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认真阅读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以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 5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 2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视频的方式参与了会议,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项以及《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审查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督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密切关注任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利用现场参会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布局。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短消息等多渠道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畅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肃的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本人与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全面商议与评估,利用本人的专业判断能力进行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持续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确保公司对全体股东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保障。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原独立董事:幸福堂
2024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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