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30030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23:14 中财网
原标题:远方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端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国淼,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3.00万元,包括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审计报告 。

经审计,中汇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相应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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