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金城)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23:43 中财网
原标题:德迈仕: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金城)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金城)

本人马金城,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及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职的基本资料
本人马金城,于1990年1月、2004年8月分别获得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国际贸易学博士学位。1990年3月至今,在东北财经大学担任教师职务,现职称为教授。2021年11月至今担任Global Lights Acquisition Corp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23年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在公司连续任独立董事时间满六年,根据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时间的规定,2023年8月起本人辞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1至7月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议的情况如表1、表2所示。

表1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出席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本年度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 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议
马金城4400
表2 2023年度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列席 股东会议次数亲自列席次 数委托列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议
马金城2200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签字确认;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2023年度本人出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2023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对每次会议的参会、会议决议都亲自签字,明确责任。

二、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就相应内容发表了1项事前认可及7项独立意见。

2023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事项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见表3所示。
表3 2023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董事会届次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3/4/8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见表4。

表4 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董事会届次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1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 议2023/4/8①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②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④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⑤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2023/7/11①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暨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任职内专业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参与审议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年度报告等议题,为公司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期间共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管理层充分沟通,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掌握公司实时发展动态。其中,2023年 7月对公司数智化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现场调研。同时,也通过电话、微信、个别高管访谈等沟通途径,与公司管理层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也通过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律师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从决策、监督和咨询角度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

五、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方面积极参与,为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认真履职。报告期的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四方面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认真审阅,本人认为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全面核查,报告期的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补选魏兆成、杨波、孙小雲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公平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6至7月份,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快速上升,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仔细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经核查确认,公司各方面信息的披露及时、全面、准确,公司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也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对公司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报告期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借此年度述职的机会,也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我过去六年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金城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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