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2023年独立董述职报告(魏兆成)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23:43 中财网
原标题:德迈仕:2023年独立董述职报告(魏兆成)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兆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魏兆成,2003年7月毕业于江苏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11年5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博连读,获博士学位。2011年5月进入大连理工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工作,至2013年12月出站并任职于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3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任期内董事会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与管理层交流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看法,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2、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对《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提交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查,尽职履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为全面提升企业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而努力奋斗!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魏兆成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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