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23:44 中财网
原标题:德迈仕: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微
信、书面等相关制度规定的通知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
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
事周颖、杨波、魏兆成、孙小雲出席了会议。经过议案审议推举周颖女士为本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审议五项议案,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经选举,与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周颖女士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等因素,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
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担保方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系基于公司实际
情况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所做出的变更,本次章程修订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下无正文)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 颖 杨 波



魏兆成 孙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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