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301007):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小雲)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孙小雲) 本人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小雲,201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4年1月至2023年3月,历任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23年4月至今任职于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23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认真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会后关注信息披露及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提交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查,尽职履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视频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掌握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以及规范运作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均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其他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小雲 2024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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