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1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谈正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和《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1月24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1,000.00万元尚未按时归还。截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 公司存在超过十二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0条的规定。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延期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万元的部分剩余资金1,000.00万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2年11月24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3年3月22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客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能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0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及预计的关联交易均系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最终以各家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批准的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金闯先生及施蓉女士无偿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同时该事项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关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其中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22亿元、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亿元;(2)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及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上述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需求,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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