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斯迪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4号《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19.6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96.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423.1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0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62号《关于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88,388股,每股发行价为24.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2.2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87.72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4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1.11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039.8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424.85万元,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1.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15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7,851.3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851.3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26.03万元,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61.6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9年11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招商太仓支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苏州分行(账号:8112001014400504711)、招商太仓支行(账号:512902659110307)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4月,公司与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泗洪”)、中信苏州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苏州分行(账号: 8112001013800540001)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监管。 2022年8月,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公司与中信苏州分行、招商太仓支行、方正承销保荐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斯迪克泗洪、中信苏州分行及方正承销保荐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多方监管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与子公司斯迪克泗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太仓支行”)、方正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太仓支行(账号1:1102241129200540701及账号2:1102241129200540825)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方正承销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账号:89120078801000001881)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监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5,891.1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1月24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剩余1,000.00万元尚未按时归还。截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存在超过十二个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0条的规定。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的部分剩余资金1,000.00万元,延期归还期限自原到期之日(2022年11月24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3年3月22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对本次延期归还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方正承销保荐认为:除斯迪克存在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期归还的情形外,斯迪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方正承销保荐对斯迪克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江鹏 王 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4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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