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601002):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范黎明先生、陈喜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范黎明先生、陈喜昌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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