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垦农发(601952):苏垦农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49:17 中财网
原标题:苏垦农发:苏垦农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品种: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 投资额度: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2元,共计募集资金 2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74.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年 5月 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 4月 21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 2月 2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年 5月 10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7年 8月 2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 2019年 2月 26日会同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 2022年6月 29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 8月 1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 8月 1日会同苏垦米业、国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2,423,200,000.00
减:发行费用134,748,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88,452,000.00
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2,059,779,066.05
其中:以前年度已投资金额1,880,486,001.87
本年度投资金额179,293,064.18
减:专户工本费、手续费等24,701.97
加:活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289,412,033.86
募集资金余额518,060,265.84
减:投资理财金额353,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5,060,265.84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控制投资风险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经营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业务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公司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第一时间采取报告制度,并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购买的是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资产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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