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605169):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59:00 中财网
原标题: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号)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22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8,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9,978,30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821,698.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及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 1 -
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12月2日,公司子公司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和保荐人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75,751,026.23元,均为银行协定存款。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类型存储金额(元)
新疆洪通燃 气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库尔勒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65050170605200001068协定存款426,601,137.07
新疆洪通燃 气股份有限 公司兴业银行乌鲁木齐 分行营业部512010100101004916协定存款已注销
新疆洪通燃 气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巴音郭楞 蒙古自治州分行3010024729200294346协定存款28,129,166.88
新疆洪通燃 气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库尔勒开 发区支行30316701040004949协定存款已注销
哈密洪通能 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库尔勒开 发区支行30316701040005045协定存款19,713,252.96
新疆巴州洪 通燃气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库尔勒火 车东站支行3010024429200074325协定存款1,307,469.32
 合计  475,751,026.23
注:公司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20101001010049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0316701040004949)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 2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向对应银行申请注销了前述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等账户对应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和“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20.58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1)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期恰逢近年的客观情4
形影响,项目之设计产能为100×10立方米/天的液化天然气工厂、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于2022年7月建成并于2023年9月正式投产;基于近年客观因素影响,下游市场发展不及预期,该项目所余门站、管道等工程的施工建设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状况逐步推进。

(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因受近年客观情形及办理与上游管输公司管网的接口连接审批手续等因素影响,于2021年底完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4年3月投运。

(3)“洪通智慧云” 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经完成CNG/LNG采购销平台、城市燃气销售服务平台、统一能源调度平台、物联网IoT接入平台,所余LNG供销服务平台、设备运行管理平台、工程建设管理平台、统一客户服务平台、企业内控管理平台正在有序分布实施,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 3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后)
1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 配套工程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 气工程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3“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其他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实现投资效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洪通燃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的相关规定。

- 4 -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 5 -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83,882.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73,065.6770,025.673,008.1328,052.7040.06%2026年12月31 日LNG工厂 生产 LNG3.96 万吨不适用
11,174.9511,174.95544.939,972.5889.24%2021年12月31 日本年度尚 未产生效 益不适用
2,681.552,681.55467.521,066.4039.77%2026年12月31 日不适用不适用
 86,922.1783,882.174,020.5839,091.7046.60%   
      
      
         
 86,922.1783,882.17      
         
         
         
         
         
- 6 -


- 7 -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