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59:09 中财网
原标题: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 10月 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二、变更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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