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900948):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1:03:59 中财网
原标题: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及执业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2月9日在北京成立;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1992年
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
师1471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为48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鑫,
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19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 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梅腊梅,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1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年12月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丽志,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7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0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超过5家次。

公司年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
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同
时,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和汇报,包
括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以及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汇
报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
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
询。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
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四、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

(一)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咨询事项均得到解
决和支持。

(二)项目质量复核
在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采用逐级复核
制度。项目合伙人对项目的总体质量复核,并经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复核后,出具审计报告。

(三)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
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
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
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
分歧意见。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
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和整改程序。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
能够合理保证质量管理准则中规定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
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
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
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
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
币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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