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900948):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国明)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1:04:02 中财网
原标题: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国明)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
意见,推动公司完善有关重大项目的决策程序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国明:男,汉族,1963年出生,1993年获颁香港理
工大学会计证书,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
香港注册执业会计师。1992年9月至2002年1月任何锡麟
会计师行审计员、审计经理;2002年2月至2005年8月任
何锡麟会计师行合伙人;2005年9月至 2010年7月任信永
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董事;2010年9月
至今任易达会计师行合伙人;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还任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 4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无缺席
或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会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谭国明442005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 员会战略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生产 委员会
谭国明2000/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会
同公司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客观、公正为公
司、为股东谋利益。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
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谨慎、忠实、勤勉地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不定期与
公司经营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经营决策
提出指导和建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时间在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召开前,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审阅。公司管理层高
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独立董事
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
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
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年5月 1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财
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本
人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议案,对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职业素养进行了评议,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与任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
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
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谨
慎、勤勉地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
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
化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国明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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