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0028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签署: 栾甫贵 刘红路 金永生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年 4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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