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 关 村(00093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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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1:44: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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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 关 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关村 | 股票代码 | 00093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
(如有) | 无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志宇 | 相皓冉、胡秀梅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22层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22层 | |
传真 | 010-57768100 | 010-57768100 | |
电话 | 010-57768018 | 010-57768018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分为
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商砼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①
生物医药及
健康品业务包括化学药、中药、健康品和医疗器械业务,主要从事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胶囊、口服溶液剂、颗粒
剂、原料药、麻醉药品及二类精神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药品临床前研究服务及药品一致性评价研究服务;医疗设
备、试剂和相关耗材的销售及服务业务;口腔清洁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②养老医疗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及中医医疗服务等。③商砼业务为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
④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业管理、餐饮、住宿、投资及公司不归类于
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养老医疗业务和商砼业务的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医药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注册
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注册阶段\进展 |
知母皂苷BⅡ及
胶囊 | 中药 1
类 | 用于治疗血管性痴呆。 | 临床Ⅰ期试验已暂停。 |
联苯苄唑原料
药 | / | / | CDE技术审评中。 |
盐酸纳洛酮注
射液 | 一致性
评价 | 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1、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术后,拮抗该类药物所
致的呼吸抑制,促使患者苏醒。
2、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
物引起的呼吸抑制。
3、解救急性乙醇中毒。
4、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断。 | CDE技术审评中。 |
盐酸贝尼地平
片(2mg、
4mg) | 一致性
评价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2023年 12月 18日收到《药品补充申
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一致性评价。 |
格列吡嗪分散
片 | 一致性
评价 | 格列吡嗪用于辅助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 2型糖尿病
患者的血糖控制。 | CDE审评中。
2023年 7月收到一致性评价申报《受
理通知书》,2024年 1月 2日收到补
充资料通知。 |
氨酚曲马多片 | 一致性
评价 | 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5天或更短)治
疗。 | 2023年 4月 18日收到《药品补充申请
批准通知书》,通过一致性评价。 |
蒙脱石散 | 化学药
品 4类 | 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 2023年 12月 13日收到《药品注册证
书》,视同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 |
甲磺酸托烷司
琼注射液 | 变更规
格补充
申请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公司不再继续申请
变更规格,已完成注册申请的撤回。 |
富马酸比索洛
尔片 | 变更检
测方法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
退(射血分数≤35%)的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使用
本品时需遵医嘱接受 ACE抵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
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2023年 3月 29日收到《药品补充申请
批准通知书》。 |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药品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
于中药
保护品
种 | 是否进入
2023年版
医保目录 |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 化学药品
4类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
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
35%)的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使用
本品时需遵医嘱接受 ACE抵制剂、利
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
疗。 | “制备比索洛尔及其盐的改进方法”发
明专利,起止时间: 2002.7.12-
2022.7.12。 | 否 | 是 |
甲磺酸托烷司琼注
射液 | 原化学药
品第二类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
吐。 | 无 | 否 | 是 |
西地碘含片 | 原西药第
四类 | 用于慢性咽喉炎、口腔溃疡、慢性牙
龈炎、牙周炎。 | “复方西地碘口含片及其制备方法”发
明专利,起止时间:1991.8.16-
2010.11.10。 | 否 | 否 |
盐酸苯环壬酯片 | 原西药第
一类 | 用于预防晕车、晕船及晕机。 | “盐酸苯环壬酯的制备方法”发明专
利,起止时间:1993.10.22-2013.12.25。 | 否 | 否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原西药第
四类 | 本品为阿片类受体拮抗药。
1、用于阿片类药物复合麻醉药术
后,拮抗该类药物所致的呼吸抑制,
促使患者苏醒。
2、用于阿片类药物过量,完全或部
分逆转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
3、解救急性乙醇中毒。
4、用于急性阿片类药物过量的诊
断。 | 无 | 否 | 是 |
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 化学药品
4类 | 本品为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
重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
度至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
类药物治疗的重度疼痛。 | 无 | 否 | 是 |
联苯苄唑乳膏 | 原西药第
二类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
癣,体、股癣,花斑癣。 | 无 | 否 | 是 |
石杉碱甲片 | 原西药
四、五类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
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
图形再认及人像会议等能力。对痴呆
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
亦有改善作用。 | 无 | 否 | 是 |
五加生化胶囊 | 原中药三
类 | 益气养血,活血祛瘀。适用于经期及
人流术后、产后气虚血瘀所致阴道流
血,血色紫暗或有血块,小腹疼痛按
之不减,腰背酸痛,自汗,心悸气
短,舌淡、兼见瘀点,脉沉弱等。 | 1、“一种五加生化药剂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起止时间:2002.11.14-
2022.11.13;
2、“五加生化胶囊的检测方法”发明
专利,起止时间:2009.09.25-
2029.09.24;
3、“五加生化中药复方提取物的植物
雌激素样作用及应用”发明专利,起止
时间:2011.09.30-2031.09.29;
4、“一种五加生化胶囊溶出度的检测
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21.04.11-2041.04.10。 | 否 | 是 |
乳酸菌素片 | 化学药品
4类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
和小儿腹泻。 | 无 | 否 | 否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原西药第
二类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
种急、慢性疼痛。 | 无 | 否 | 是 |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 | 是否属
于中药
保护品
种 | 是否进入
2023年版
医保目录 |
盐酸曲马多片 | 原西药第
四类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
种急、慢性疼痛。 | “一种盐酸曲马多制剂中的新杂质的检
测控制方法”发明专利,起止时间:
2020.07.07-2040.07.06。 | 否 | 是 |
氨酚曲马多片 | 原化学药
品第 3.2
类 | 本品用于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的短期
(5天或更短)治疗。 | 1、“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
马多的包衣片剂的制备方法”发明专
利,起止时间:2021.09.17-2041.09.16;
2、“一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和盐酸曲
马多的包衣片剂”发明专利,起止时
间:2021.09.17-2041.09.16。 | 否 | 是 |
盐酸曲马多原料药 | —— | —— | “一种盐酸曲马多的合成方法”发明专
利,起止时间:2008.04.16-2028.04.15。 | 否 | —— |
克林霉素磷酸酯阴
道凝胶 | 原化学药
品 3.1类 | 用于治疗细菌性阴道病。 | 无 | 否 | 否 |
吡拉西坦注射液 | 原化学药
品 6类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
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
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
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无 | 否 | 是 |
刺五加注射液 | 原中药 11
类 | 平补肝肾,益精壮骨。用于肝肾不足
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
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
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
期综合征等。 | 无 | 否 | 是 |
盐酸贝尼地平片
(2mg、4mg和
8mg) | 原化学药
品第二类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无 | 否 | 是 |
(3)报告期内,多多药业研发的“蒙脱石散”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该品种已纳入《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涉及生物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多多药业不涉及生物制品的生产,其子公司黑龙江多多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生物制品如下:双歧杆菌活菌胶囊、
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
(5)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情况:
序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1 |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
S蛋白三聚体及其
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23年 2月 21日 | ZL 2022 1 0665144.3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2 | 一种哌啶醇化合物
的分析方法 | 2023年 3月 7日 | ZL 2021 1 0859211.0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3 | 一种氰基转移催化
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3年 3月 24日 | ZL 2021 1 0596760.3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4 | 哌啶醇化合物的制
备方法 | 2023年 4月 18日 | ZL 2021 1 0859202.1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5 | 一种盐酸曲马多制
剂中的新杂质的检
测控制方法 | 2023年 5月 5日 | ZL 2020 1 0648824.5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6 | 一种五加生化胶囊
溶出度的检测方法 | 2023年 7月 7日 | ZL 2021 1 0398374.3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专利 |
7 | 一种压片机与筛片
机连接结构 | 2023年 8月 22日 | ZL 2023 2 1262846.3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8 | 分样筛 | 2023年 8月 29日 | ZL 2023 2 1264388.7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序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9 |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
S蛋白三聚体疫苗
组合物及其应用 | 2023年 8月 29日 | ZL 2022 1 0822998.8 | 华素生物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华普生物技
术(河北)股份有限公
司 | 发明专利 |
10 | 羟考酮盐酸盐的多
晶型物及其制备方
法和用途 | 2023年 9月 12日 | ZL 2022 1 0015366.0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 发明专利 |
11 | 气动搅拌桨 | 2023年 9月 15日 | ZL 2023 2 1262854.8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12 | 异形扳手 | 2023年 10月 20日 | ZL 2023 2 1264411.2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13 | 包衣锅挡圈 | 2023年 11月 21日 | ZL 2023 2 1264394.2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实用新型专利 |
2、养老医疗业务
养老医疗业务主要包括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预防保健咨询及中医医疗服务等。
3、商砼业务
主要包括: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
4、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电子卖场的管理、物业管理服务、酒店服务业、投资以及公司其他不能归类于
生物医药、健康品业务及
养老医疗业务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
生物医药及健康品业务经营模式
①研发模式: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在北京市、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三个研发中心,针对不同产品和剂型开展研发工作,即独立
又遥相呼应,在公司全面统筹下完成整体研发工作。在新品种研发、老品种深度开发、工艺优化、专利申报注册等方面
卓有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军事科学院等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产
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研发
资源优势,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联合开发,有效的推进了公司整体研发工作。
②生产模式:
公司在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设立四个制造中心。生产组织方面,公司各生产中心根据所辖各品种的
年度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及综合生产能力,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月度分解目标。并在年度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产品需
求,滚动调整生产计划,使产销有效衔接,确保产品市场需求。并通过精细化调度设备运行和人员组织,严控损耗,不
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质量管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全面实施 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严控物料质量,所用的各类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全部检验合
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环节。及时更新、增建、补充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监督控制生产全过程,做到产成品检验合格上市
销售。
③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生产计划、使用周期、市场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周期、提出行情预测,制定和实施采
购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内控要求的采购制度、验收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根据供应商资质、
技术水平、诚信度等,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核查,降低采购风险。所采购原辅料和包材在到
厂时需要质量技术部门取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入库。
④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全终端、全模式的营销体系,以临床学术推广模式为主、终端居间服务商模式和 OTC零售模式为辅,相互
促进,全面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全类别线下终端。同时,公司销售业务还探索并推进互联网线上
销售模式,目前已取得良好开端。
公司在推进销售工作过程中,强化市场、商务及招商等相关管理职能,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加强
发货回款、终端渠道的控制能力,实现对产品销售的服务、促进和监督。公司分别对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
除正常的销售推广外,公司还建立了负责市场推广和准入的专业团队,着力打造产品品牌,策划、指导公司的市场
准入和营销行为,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渗透力,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2、养老医疗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养老业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拓展、夯实基础求发展”为经营理念,在管理提升和业务拓展方面持
续发力,围绕市场拓展、强化品牌、医养结合、打造标杆项目、提升实力等方面快速发展。逐步完善以基础养老为根基,
医养结合和康养保健为两翼,异地康养为拓展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
3、商砼业务经营模式
混凝土业务坚持“适量、增效、抓回款、降风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方针,积极寻找优质工程项目,在保持一定
的生产规模的基础上,通过降本增效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单方利润贡献。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近年来,国家药品集采政策逐渐常态化运行,重塑着整个市场格局,加快推动医药产业重构。仿制药行业集中度提
高,创新药物占比提升,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合规性、推广模式、资本投向、估值判断都产生极大影响。为适应进一步发
展,各药企纷纷加大投入,布局创新药研发工作,为我国医药行业整体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老龄化的加剧,导
致刚需医药需求的扩容,也为医药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21年,公司完成了发展战略的再聚焦,并在本报告期持续深化推进。思想意识的统一势必加速前进步伐,公司将
以创新为驱动,以政策和需求为导向,以现有医药业务为基础,通过激活沉淀品种、产品线自研扩充,构建原料药到制
剂一体化的有竞争力的生产模式,稳步提升现有业务规模,强化在心血管、口腔、消化、妇科和麻精等多个领域的市场
竞争力。同时,积极探索生物制药新领域,全力推动创新型药物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借力组
织变革,加大对核心业务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充分利用各地的资源与优势,提升销售效率与业绩。统筹资源,加快现有
产品的转移、升级和迭代。借力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平台,加强对外合作,加大对
生物医药创新项目的投入,尽快完成
从“化药+中药”到“化药+中药+生物制药”的业务转型和新业务培育,形成多个业务集群,在专业领域内的排名位居前
列。同时,顺应消费升级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深入探索“互联网+”在医疗、健康和养老领域的创新模式与机会。
以“华素”、“华素愈创”、“久久泰和”等品牌和业务为基础,借助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拓创新,扩展业务渠道和
领域,努力把公司打造成国内知名的创新型医药产业集团,最终实现“让人们生活更健康”的奋斗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
减 | 2021年末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 | 3,778,503,538.15 | 3,542,579,751.47 | 3,643,217,735.34 | 3.71% | 3,697,207,504.90 | 3,794,006,414.09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 1,535,226,464.20 | 1,482,077,251.39 | 1,486,444,859.59 | 3.28% | 1,585,469,489.44 | 1,586,565,728.37 |
| 2023年 | 2022年 | | 本年比上
年增减 | 2021年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 | 2,276,603,345.75 | 2,060,280,707.26 | 2,060,280,707.26 | 10.50% | 1,955,834,389.32 | 1,955,834,389.32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 48,781,604.61 | -42,852,418.43 | -39,581,049.16 | 223.24% | -113,928,031.24 | -112,831,792.31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35,564,241.42 | -50,204,764.25 | -46,933,394.98 | 175.78% | -120,401,587.84 | -119,305,348.91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18,298,525.35 | 183,742,331.39 | 183,742,331.39 | 18.81% | 263,413,088.30 | 263,413,088.30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648 | -0.0569 | -0.0526 | 223.19% | -0.1513 | -0.1498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0648 | -0.0569 | -0.0526 | 223.19% | -0.1513 | -0.1498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3.23% | -2.76% | -2.54% | 5.77% | -6.94% | -6.87%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
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
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
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588,401,769.30 | 554,049,659.72 | 536,302,791.07 | 597,849,12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9,465,591.50 | 16,295,916.24 | 15,613,975.69 | 7,406,12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6,718,334.92 | 12,502,443.34 | 14,394,886.41 | 1,948,576.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8,566,479.31 | 77,489,800.85 | 17,650,536.40 | 64,591,708.7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 73,934 |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 | 75,226 | 报告期末表
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
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0 |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美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24.71% | 186,113,207.00 | 0.00 | 质押 | 111,601,400.00 | |
| | | | | 冻结 | 161,836,853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6.75% | 50,807,055.00 | 0.00 | 质押 | 50,000,000 | |
| | | | | 标记 | 17,540,167 | |
| | | | | 冻结 | 2,035,072,685 | |
#北京天鑫财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鑫医药价值成长
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2.72% | 20,51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蓝创文化传媒
(天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0.87% | 6,542,701.0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
促进中心 | 国有法
人 | 0.66%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不适用 | 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国有法
人 | 0.41% | 3,076,249.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林飞燕 | 境内自
然人 | 0.34% | 2,552,111.0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上海期期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期期十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0% | 2,245,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詹潇潇 | 境内自
然人 | 0.30% | 2,222,3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 国有法
人 | 0.29% | 2,167,696.0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飞燕(第
七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 | | |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4,101,400股,通过证券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2,011,807股;
2、北京天鑫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鑫医药价值成长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510,000股;
3、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 6,542,701股;
4、林飞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552,111股;
5、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30,400股。 | | | | | | |
注: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 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 98,456,118股、轮候冻结 50,880,735股;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 807,055股、司法再冻结 32,459,833股、轮候冻结 2,001,805,797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
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数量 |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
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 | 数量合
计 | 占总股本的
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00% | 6,542,701 | 0.8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3,076,249 | 0.41% |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期期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2,245,000 | 0.30% |
詹潇潇 | 新增 | 0 | 0.00% | 2,222,300 | 0.3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2,167,696 | 0.29% |
朱以宏 | 退出 | 0 | 0.00% | 2,009,000 | 0.27% |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退出 | 0 | 0.00% | 1,967,108 | 0.26%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1,866,752 | 0.25%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1,800,000 | 0.24% |
陆航 | 退出 | 0 | 0.00% | 未知 | 未知 |
注:陆航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事宜;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医保发〔2023〕5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
子公司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医保
目录 2022年版》),公司共 31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 2022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
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 2021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相较公司
入选《医保目录 2021年版》中的药品相关内容,主要调整情形如下: ①北京华素新上市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首次纳入《医保目录 2022年版》。
②多多药业入选产品中有 1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血塞通注射液:2021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
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2022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③山东华素入选产品无变化。
【详见 2023年 2月 2日,《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通
报批评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国美控股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 2023年 2月 1日至 2023年 2月 3日期间被
中信证券强制平仓,被
动减持数量为 15,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7%,被动减持总金额 102,941,243.99元,减持获得资金全部用于
归还国美控股在
中信证券的融资。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 | 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国美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 信用担保账户 | 85,111,828 | 11.30 | 69,490,828 | 9.23 |
| 普通证券账户 | 124,101,400 | 16.48 | 124,101,400 | 16.48 |
合计 | 209,213,228 | 27.78 | 193,592,228 | 25.71 | |
国美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
措施的决定》(〔2023〕101号),获悉: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持有的
中关村股份于 2023年 2月 1日至 2月 3日期间
被
中信证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平仓,减持数量为 1,562.10万股。其中 1,022.34万股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认购,占中
关村总股本的 1.36%。未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
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交所对其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详见 2023年 2月
4日,《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 6月 21日,《关于控股股
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3、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及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影响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出具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美电器系香港上市公司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零售)(HK.00493)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国美
零售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
于上述告知函所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黄光裕先生对国美电器不再构成间接控制关系,黄光裕先生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比例减少了 7.37%【详见 2023年 2月 4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国美控股与国美电器仍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黄光裕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详见 2023年 2月 11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集中,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且其他股东与国美控股之间持股
比例差距较大。公司董事会由 9名成员组成,除 3名独立董事外,其余 6名均由控股股东推举。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
人国美电器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详见 2023年 3月 14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4、关于投资山东
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事宜;
2023年 3月 14日,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羊亭镇人民政府)在北京市签订《山东
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扩大生产产
能和仓储容量,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预计投资约 2.6亿元人民币,计划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新建固体制剂车
间、原料药车间、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相关
用地,以保障前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经与羊亭镇人民政府协商,羊亭镇人民政府同意对公司将在羊亭镇投资建设的
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为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双方一致同意签署《合作协议》【详见 2023年 3月
15日,《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
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2023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
中关村医药产业园
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山东
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中关村)参与竞拍威海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挂牌出让的威自然资工挂(环)字〔2023〕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
竞拍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35.75万元(含本数),用于满足“山东
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用地需求。
【详见 2023年 4月 12日,《关于投资山东
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
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
目的议案》【详见 2023年 4月 2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 8月,山东
中关村收到《威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山东
中关村参与了威海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并竞拍取得位于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详见 2023年 8月 4日,《关于山东
中关村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8)】。
5、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宜;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收购沃达康 100%股权和普润德方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沃达康和普润德方将成为
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 040459、0404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2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沃达康 100%股权评估值为 2,470万元,普润德方 100%股权评估值为 380万元。经双方协商
确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分别以 2,450万元和 35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金额共计 2,800万元【详见 2023
年 3月 29日,《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7)】。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解除冻结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 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现持有公司 50,807,0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 6.75%。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
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解除冻结及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①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被司法再
冻结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司法再冻
结起始日 | 司法再冻
结到期日 | 司法再冻结
执行人 | 原因 |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8,052,589 | 4.33% | 1.07% | 否 | 2023-1-30 | 2026-1-29 | 北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 | 司法
再冻
结 |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16,302,129 | 8.76% | 2.16% | 否 | 2023-3-2 | 2026-3-1 | 北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 | 司法
再冻
结 |
合计 | - | 24,354,718 | 13.09% | 3.23% | - | - | - | - | - |
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被轮候冻结
数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11,680,735 | 6.28% | 1.55% | 否 | 2023-1-13 | 36个月 | 北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 | 轮候
冻结 |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69,490,828 | 37.34% | 9.23% | 否 | 2023-5-8 | 36个月 | 北京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
院 | 轮候
冻结 |
合计 | - | 81,171,563 | 43.61% | 10.78% | - | - | - | - | - |
③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轮候冻结
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限
售股 | 轮候冻结
委托日期 | 解除轮候
冻结日期 | 轮候机关 |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是 | 69,490,828 | 37.34% | 9.23% | 否 | 2023-5-8 | 2023-10-23 | 北京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 |
④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被司法冻
结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司法冻结
起始日 | 司法冻结
到期日 | 司法冻结
执行人 | 原因 |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 | 是 | 3,400,000 | 6.69% | 0.45% | 否 | 2023-7-18 | 2025-6-11 | 上海市奉贤
区人民法院 | 司法
冻结 |
国美电器
有限公司 | 是 | 807,055 | 1.59% | 0.11% | 否 | 2023-8-8 | 2025-8-7 | 西安市灞桥
区人民法院 | 司法
冻结 |
合计 | - | 4,207,055 | 8.28% | 0.56% | - | - | - | - | - |
⑤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