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佛山照明(00054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2:03:52 中财网
原标题:佛山照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41 /2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B 公告编号:2024-02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548,778,23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 A股 1300万股,即 1,535,778,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B股票代码000541/20054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震环黄玉芬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 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 路8号 
传真(0757)82816276(0757)82816276 
电话(0757)82810239(0757)8296602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一直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品质的节能照明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

2021年以来,公司先后收购控股了南宁燎旺和国星光电,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通用照明、电工产品、汽车照明、LED封装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通用照明业务主要产品包括LED光源、LED灯具、传统照明及照明综合解决方案,主要用于家居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市政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近年来,公司还积极向智能照明、健康照明、海洋照明、机场照明、动植物照明等新赛道拓展。

电工产品主要包括开关、插座、智能控制面板、智能门锁等。

公司的汽车照明业务在原有车灯光源、模组的基础上,依托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向汽车车灯总成拓展,主要产品包括前照灯、后组合灯、雾灯、倒车灯、室内灯、牌照灯等,基本囊括了汽车需要的所有车灯。南宁燎旺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五菱、重庆长安、赛力斯、上汽智己、一汽奔腾、上汽大通等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中高端车灯产品销售占比逐步提升。

公司的LED封装业务主要依托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开展,主要产品为LED外延片及芯片产品、LED封装及组件产品、集成电路封测产品及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封测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计算机、通讯、显示及亮化产品、通用照明、车用照明、杀菌净化、植物照明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确保采购物料和产品满足规定要求,使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并综合考虑合理的库存水平进行采购,通过招标、议价、比价等方式确定供应商。每种主要原材料都有几家备选供应商,确保采购价格公平、原材料供应及时、质量可靠。
2、生产模式
对常规产品,公司通过分析每月的销售情况及未来市场需求变化,结合安全库存基准,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按要求生产产品,既控制库存又保障销售需求。对定制化产品,按订单生产,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通用照明业务,国内销售采用代理商分销与工程项目直供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现主要有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工程渠道、电商与零售渠道;国外销售采用代工及自主品牌的模式销售,自主品牌海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商的模式。

汽车照明业务,前装市场主要以直接向汽车主机厂配套提供汽车灯具的模式为主,后装市场主要以代理商的模式为主。

LED封装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对接客户实现产品的销售。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按照“稳住基本盘,做实新赛道”的总体思路,持续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营销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提升,大力开拓细分领域市场。2021年以来,公司先后并购了南宁燎旺和国星光电,为公司快速切入汽车主机厂市场、做强做大汽车车灯业务、整合LED产业链上下游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品牌的关注度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弱的照明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淘汰,而大企业或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和规模优势,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推进主营产品技术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等措施,在市场集中度提升过程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四)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照明行业整体处于承压恢复期。一方面,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下游需求疲软,对国内照明市场恢复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复杂多变,外需减弱叠加产业链外移,市场拓展难度加大。行业洗牌加速进行,拥有技术、资金、品牌优势的企业在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优质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 宏观政策背景下,照明行业大企业纷纷加速向高光品质、高节能、智能化方向迈进,围绕健康照明、智能照明进行整合延伸。随着技术的不断迭代及政策的推动,结构性调整进一步加快,智能照明、健康照明、动植物照明等细分领域市场稳步发展,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车灯作为汽车关键零部件之一,其行业发展与汽车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在各地购车政策,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断走高的刺激下,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增长11.62%和12.02%。其中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全年产销量达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31.6%。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带动车灯市场需求上升。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大幅增长,自主汽车品牌崛起,以及国内车灯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与成本优势,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逐步被各车企纳入供应链体系,国产替代持续加速,本土车灯企业迎来发展机遇。同时,随着技术的发展,车灯技术也趋向于电子化、智能化、多样化,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对车灯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3年,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消费降级的大环境影响,终端市场需求复苏不达预期,LED封装行业的经营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不少中小企业被迫退出,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技术的升级进步,部分细分领域如 Mini/Micro LED新型显示、车载 LED等呈逆势增长态势,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行业发展加速向高附加值业务转型,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资本实力的企业将在行业发展中持续收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6,934,439,9 15.0215,287,061,1 19.7015,288,917,9 18.8610.76%16,599,918,6 28.3516,601,816,7 77.6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6,285,442,80 8.195,173,066,09 5.765,173,011,34 8.7421.50%7,036,108,77 2.547,036,127,69 0.76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9,057,292,00 3.908,759,965,27 5.968,759,965,27 5.963.39%8,726,241,05 3.508,726,241,05 3.5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290,357,652. 22230,394,235. 91230,320,570. 6726.07%299,614,354. 88299,633,273. 1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74,838,768. 63221,545,061. 10222,164,265. 4923.71%149,573,177. 56149,612,843. 61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1,174,389,97 8.981,064,888,32 0.691,064,888,32 0.6910.28%433,473,948. 34433,473,948. 34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1280.17080.170724.66%0.22210.216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21080.16920.169124.66%0.22000.2141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5.51%4.13%4.13%1.38%4.20%4.2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规范了单体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详见第十节 五、43、(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执行,并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193,613,606.542,372,449,122.482,230,945,274.662,260,284,00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66,221,546.43102,713,686.1169,756,568.6551,665,85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9,526,020.95120,863,190.5849,838,998.4344,610,558.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74,718,240.10313,150,817.10365,697,164.52420,823,757.26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75,375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75,427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香港华晟 控股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12.17%188,496,4300不适用  
佑昌灯光 器材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9.49%146,934,8570不适用  
广东省广 晟控股集 团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8.38%129,826,79346,695,895不适用  
广东省电 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7.92%122,694,2460不适用  
安信国际 证券(香 港)有限公 司境外法人2.47%38,226,5240不适用  
中央汇金 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法人2.14%33,161,8000不适用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1.96%30,367,8060不适用  
广晟投资 发展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1.65%25,482,2520不适用  
财通基金 -华泰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财通基金 君享永熙 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其他0.99%15,392,49215,392,492不适用  
诺德基金 -华泰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诺德基金 浦江120其他0.96%14,846,41614,846,416不适用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 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 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本报告期新增/退 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新增00.00%30,367,8061.96%
财通基金-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君 享永熙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新增00.00%15,392,4920.99%
诺德基金-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诺德基金浦 江120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新增00.00%14,846,4160.96%
庄坚毅退出00.00%11,903,5090.77%
张少武退出00.00%11,700,0000.76%
招商证券(香 港)有限公司退出00.00%9,048,2440.58%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通知。

2023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5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2023年11月,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186,783,583股A股股票,并于2023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361,994,647股增加至1,548,778,2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公告。

2、2023年10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科技公司”)与上海亮舟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蒋爱良、蒋世娣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海南科技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51%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南科技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签订的意向书属于合作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是双方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完成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本次交易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3、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分别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储备意向书》,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公司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地上建筑物拆除等土地前期整理相关工作后,对汾江北路地块分三年逐批次交地进行挂账收储。2024年 2月 1日,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及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公司将按照协议有关内容对汾江北路 64号地块进行挂账收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7日及2024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资产处置暨签署收储协议的进展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山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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