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00059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9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5月9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二、三、四、五、六、 九、十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上述第七、八项 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022),其中第八项议案 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 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详细内 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 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 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 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3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 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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