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300928):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6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5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6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84,961,334.23元,募集资金净额 676,038,665.77元。 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0]0008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6,680,321.17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88,469.35元,收到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4,745,095.89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16,748,569.8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12,599,166.2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401,665.80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0,261,637.41元(含净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本公司 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本公司分别于 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经本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制度》(《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制度》统称《管理制度》)的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公司于 2021年 2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730100100025160)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变更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8348610888)进行专项存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8348610888)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730100100025160)已经销户。 注 2: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与宁波启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东方鑫创(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鑫创”)用于“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通过,项目正式备案名称为“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项目”)。 公司将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鑫创进行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来实施新项目。东方鑫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109487258108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 3: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年 5月 17日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4月 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年 5月6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1.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2.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和“3.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公司将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江苏)”)进行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来实施新项目。华安鑫创(江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13905053510707),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