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300650):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2:24:15 中财网
原标题:太龙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林希胜、胡学龙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两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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