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叶肖华、洪林、陈福良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