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603698):航天工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航 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 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 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5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186.8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8万元,共计 人民币 108万元(含差旅费等费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运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 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天运对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天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 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报告年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关注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 2023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与外部审 计机构进行沟通,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如应收账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收入确认情况、合并范围及一利五率情况等进行深入讨论。 (四)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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