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600352):浙江龙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20:23:47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1—2页二、附件…………………………………………………………… 第3—6页(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3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4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5—6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67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龙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江龙盛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仅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 2671号)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 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671号)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 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671号)之目的而提供 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宋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4〕2671号)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龚文昌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 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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